搜狐公司今日宣布正式起訴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今日頭條),稱其存在侵犯著作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要求對方立刻停止侵權,并索賠經濟損失 1100 萬元,刊登道歉聲明。 目前,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已正式受理訴訟。 搜狐網總編輯吳晨光表示:“今日頭條未經許可復制、篡改搜狐擁有著作權的版權內容,嚴重侵犯了搜狐的著作權,我們呼吁行業自覺尊重和保護版權,堅決抵制不正當競爭。” 據搜狐公司介紹,今日頭條的侵權模式主要有兩種: 其一,直接抓取復制使用搜狐網、搜狐網手機版以及搜狐新聞客戶端的文章、圖片。 即抓取第三方的新聞頁面內容,將內容轉換為 XML 存放于自身服務器,用戶瀏覽新聞時,將 XML 內容通過 APP 渲染稱新聞頁面呈現。 上述作法的展示形式為“轉碼”,近期今日頭條迫于壓力已經停止了對搜狐內容的轉碼侵權。 其二,通過更為隱蔽的“深度鏈接”形式,進行侵權。 其具體作法是,采用 APP 內置的瀏覽器框架嵌套顯示搜狐的新聞頁面,并且在移動端軟件的網頁上端設置原文鏈接地址,同時,今日頭條在頁面上增加了自己的推廣內容、評論內容。 中瑞律師事務所徐丹丹律師表示,今日頭條在網頁中直接復制和“深度鏈接”搜狐公司版權內容,構成對搜狐公司菱權的直接侵犯;此外,今日頭條刪除了搜狐原頁面中的廣告,奪走了本屬于搜狐網站應有的流量點擊機會和原有廣告利益,但在自己移動端的啟動頁面上,設置了廣告鏈接,從而牟取利益,構成不正當競爭。 對于侵權起訴,今日頭條稱自己為搜索引擎,搜狐技術人員表示,根據搜索引擎的 Robots 協議,未經授權不得擅自抓取內容,但今日頭條從未公布其機器人 User-Agent,導致我們無法屏蔽對方的抓取。 之前,各傳統媒體紛紛對今日頭條侵權一事進行聲討,今日頭條已被廣州日報及新京報提起著作權訴訟,后與廣州日報達成庭外和解。另外,長沙晚報報業集團及其旗下所有媒體數字版權的湖南星辰在線網絡傳播有限公司也要求“今日頭條”停止侵權行為。 對此,國家版權局表示,正對“今日頭條”網侵權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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